1、 《商务部关于加快国家货运代理物流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如期出台。
2011年12月上旬,商务部服贸司联合上海市商委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在上海举行由12省市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代表参加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座谈会,在就行业定位、专业属性、市场环境、发展趋势的疏理中,以发展并服务大商贸的高度提出加快制订促进国际货运代理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构思。2012年初,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受服贸司的委托,组织专业人员调研整合资料,起草建议稿,并分别于4月中、下旬在广州、北京召开南、北两片商务主管部门、省市货代协会、货代企业代表参加的专题研讨会。服贸司吕继坚副司长亲临9月郑州的年度行业发展论坛和11月腾冲的货代协会三届七次常务理事扩大会,专题宣讲《指导意见》的主旨、核心内容、与促进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关系,现场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指导意见》历经八次修改年底前完稿呈审。2013年1月8日,商务部正式颁布。

2、 最高院首部国际货运代理司法规定正式颁布实施,受到业界高 度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四庭主持制定,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全程参与。历时近二年《规定》于2012年5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涵盖适用范围、案件管辖权、纠纷适用法律依据、当事人法律关系认定,包括转委托如何认定、货代企业扣留单证把握的原则、提单交付国内托运人优先的作法、以及“过错推定原则”、委托无船承运人谨慎义务等内容。《规定》内容不仅涉及纠纷司法处理的原则,内容解释还有利于促进货运代理企业规范经营,切实责任,控制风险。6月26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法律工委、培训部牵头联合辽宁省货代协会、大连市货代协会在大连举办《规定》司法解释培训会议。最高院《规定》执笔人付法官现场讲解并与参会代表互动。各省市货代协会纷纷组织货运代理企业,邀请当地海事法院主管人员深度宣讲,受到业界的高度重视。

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由点到面有序展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实施结构性税制改革的又一大调整,是顺应国民经济发展,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本次调整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国际货运代理是税改的重要组成内容,自2012年1月1日始在上海市率先试点,2012年7月31日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北京等8省市至12月底前完成新旧税制转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国际货运代理业征税总体平稳,初期看虽对一般代理人征税比例增加10%-12%,负税略有增长,但从长远看税改对制造业等有较大的减负,能带动制造业更有利的发展环境,从而反哺货运代理业享有更多的市场发展空间。税制调整的纵深推进,有助于货运代理企业转变经营思路,积极应对纳税的政策管理、流程管理、成本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有助于推动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4、 国际货运代理职业教育与职业发展集团筹备在即。
由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共同筹备的,以国际货运代理为专业学科,以中、高职连接衔接应用本科为学制体系,以施教对路、择业优先、用人满意为目标,以行业牵头,行政、企业、院校联教机制为保障,以开设远程教育为货运代理课堂教育及企业在岗培训为支持的国际货运代理职业教育与职业发展集团历经两年的调研,已进入全面筹备之中。集团的设立不仅代表行业牵头填补国际货运代理在职业教育学科空白,有助于货运代理业人才开发、培养和储备。企校联合还将促进职教改革,扩大国际货运代理业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5、 中外货代物流企业洽谈会再添新内容。
5月30日-6月1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受商务部委托,与世界货运联盟(WCAF)联手共同承办的首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货代物流企业洽谈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隆重召开。来自全球货代物流公司、航空公司、港口、船公司、物流园区、行业协会、新闻媒体、行业软件、咨询服务公司等相关行业代表700余人参会。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北京市副市长苟仲文、商务部服贸司副司长吕继坚、北京市商务委副主任倪跃刚、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主席林辉煌、美国报关协会(NCBFAA)主席Jeff Coppersmith等政府、国际组织的领导与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会长赵沪湘、WCAF总裁David携手出席开幕式并分别发表主题演讲。为期两天半的“一对一”洽谈达到12000余人次。
9月17日-19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和WCAF共同主办的第九届中外货代物流企业洽谈会于厦门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来自全球101个国家和地区800家企业1200名货代物流界代表参会,境外参会企业代表占60%。为期三天的洽谈会参会代表“一对一”洽谈达16000余次。
中外货代物流企业洽谈会作为全球最负盛名的行业交流、交易盛会之一,已经成为单一企业寻找业务信赖伙伴,积累丰富市场机会的最好平台。

6、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在FIATA国际行业平台表现踊跃。
10月8日-13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会长赵沪湘率21名代表参加在美国洛杉矶举行的2012年度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年会。全球79个国家和地区的会员800余人出席会议。中国创新经济模式下获得的经济持续发展引起各国(地区)参会人员对拓展中国市场的极大关注,积极预约中国参会代表。中国代表团积极参加各种交流活动,提升了中国在FIATA组织的话语权,获得FIATA主席及各方面的高度评价。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杨运涛在本届FIATA法工委的会议上当选法工委副主席。
3月15日-18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副会长刘占芳率队参加了在瑞士苏黎世举行的2012年度FIATA总部工作会议, 来自世界61个国家和地区的FIATA协会会员和货代物流企业个体会员共计255人参加了会议。会中,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多式联运工委主任方小春受邀做专题演讲,介绍了中国国际货代物流业特别是多式联运的最新发展,政策调整及国际同行合作的现状及趋势,使国际组织和国外企业加深了对中国货运代理业了解。参会达到了相互交流、增进友谊、扩大宣传、拓展商机的目的。
6月12日-14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派出代表参加了FIATA亚太区域工作会议,参会代表就相关议题充分准备并演讲,现场交流,获得与会者的好评。

7、 2012年中国国际货代物流发展论坛暨2011年度货代物流百强排名揭榜仪式在郑州举行。
7月20日,由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国际商报社主办,河南省商务厅协办的“2012年中国国际货代物流发展论坛暨2011年度货代物流百强排名揭榜仪式”在郑州举行。河南省副省长赵建才,商务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仇鸿,国务院参事室特邀研究员姚景源,商务部驻郑州特派员刘拥军,河南省商务厅厅长李清树,商务部服贸司副司长吕继坚,商务部外贸司、海关总署监管司代表,地方货代协会、各货代物流企业代表,相关媒体记者150余人参加会议。赵建才、仇鸿发表了主旨讲话。会议发布了2012年中国货代物流业发展报告,为综合榜百强企业、海运50强企业、空运50强企业、陆运20强企业、民营50强企业及创新奖、地区贡献奖获奖单位颁奖(其中最佳地区贡献奖为首次评选奖项)。会议顺机对接河南省政府主办的“2012中国国际航空物流对接会”,并就国际货运代理业参与以郑州航空物流为载体,深度介入中原经济区经济合作的主题进行交流。

8、 上海合作组织物流发展论坛在乌鲁木齐举行。
2012年中国亚欧博览会期间,商务部、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于9月3日在乌鲁木齐主办上海合作组织商务日系列活动。受商务部的委托,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首次承办“上合组织商务日物流发展论坛”。来自中国、中亚、南亚、波罗的海等国代表及国际货代协会联合会(FIATA)、联合国亚太经社会、东西方交通走廊协会等国际组织的代表和沿桥城市政府相关部门、货代协会、货代企业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以“成就、创新、发展”为主题,以加快发展互通互联,促进贸易运输便利化为内容。七位专家、学者、专业人士在会上发表了富有建设性的专题演讲。新疆自治区原副主席李东辉出席会议并致词。

9、 2012年度货代岗位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工作有序进行,成果可贺。
3月30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于宁波召开了2012年全国国际货运代理培训与考试工作会议。来自全国各省市的培训考试承办单位、院校的负责人及相关单位代表近6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确定将2012年确定为货代培训“管理提升年”。
10月28日,2012年度国际货代岗位专业证书考试在全国百余考点进行,全国实际参考人数达1.28万余人。2012年考试根据参考主体的特点,侧重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在试题命题范围、考题重点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改进。有效答卷达到99%,考试合格率达到65%。同期,2012年度全国FIATA证书考试进行,共有21名学员参加FIATA培训班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FIATA证书。

10、 货代物流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陆续颁布。
6月29日,全国国际货代标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牵头起草的《国际货运代理系列单证——单证数据项》、《运输通道物流绩效评估与监控规范》、《承运人标识符编码规则》等三项国家标准经国家标准委批准颁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9月19日,全国国际货代标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牵头起草的《电子提单格式规范》、《国际货运代理海运提单》、《国际货运代理多式联运提单》、《电子航空货运分运单格式规范》等四项行业标准经商务部批准颁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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